慈溪市转学新规定_宁波慈溪积分入学条件

365 2023-10-30 18:03

慈溪市转学新规定_宁波慈溪积分入学条件

1.合法稳定住所落户购房入户要求所购房屋建筑面积需达人均18平方米(含18平方米)以上。2.人才引进落户除普通学校接收特殊学校学生随班就读外,学校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自愿放弃学区学校入学资格,就读于慈溪市外学校或民办学校,中途因特殊原因又需转回学区

ˇ^ˇ 慈溪市转学规定:学生因家庭居住地和其法定监护人户口所在地变化或其他特殊原因须转学的,需要监护人向学校提出转学申请,转入学校审核同意,并报区教育局教育科备申请人持有效居住证登录“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进入“浙里新市民”管理系统,选择“慈溪市”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2.线下申请人持有效居住证到居住地所在镇(街道)量化积分

?▽? 1.父母在慈溪市内(不含杭州湾新区、庵东镇、崇寿镇,下同)持有房产,但户籍未迁入我市的随迁子女,可凭父母房产证(不动产证)申请入学。2.随迁子女本人和父母或法【导语】2023年慈溪市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就学政策公布,2023年起,将启用新的积分指标体系,采用新赋分标准计算入学积分。2023年慈溪市流动人口转学政策转学政策

转学政策要求转入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其父母须持有我市房产或有效的居住证,可以向居住地教办、教辅中心提出转学申请。六年级、九年级第二学期不除普通学校接收特殊学校学生随班就读外,学校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自愿放弃学区学校入学资格,就读于慈溪市外学校或民办学校,中途因特殊原因又需转回学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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